各设区市、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印刷协会、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新出联﹝2010﹞9号)要求,引导企业加强在职职工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印刷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印刷从业人员素质,推动我省印刷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共同举办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由省新闻出版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省印刷协会、省报业协会具体承办,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印刷行业协会协办;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评判组,办公室内设学生竞赛工作组,负责初赛的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印刷协会(杭州市武林路357号,邮编:310006)。
二、竞赛工种和组别
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的竞赛工种为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网版印刷工三个竞赛工种,每个工种设职工组和学生组,共六个组别,其中平版印刷工职工组分单张纸、卷筒纸(报轮)两个小组。
三、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分别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水平,或具有担任5年以上机长(含5年)经历均可报名参赛(已获“省技术能手”的不再参加)。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竞赛。
四、竞赛标准和命题
大赛职工组以《平版印刷工》 、《平版制版工》、《网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网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职工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学生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40%,实际操作占60%。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五、竞赛方式
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接本通知后应尽快组织各印刷单位报名,报名后要及时组织进行选拔推荐,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进行选拔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推荐。选拔推荐名额按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掌握;平版印刷工职工组的卷筒纸(报轮)小组由省报业协会负责组织;学生组由学校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网版印刷工参赛选手名单由各市印协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再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报全国大赛组委会网印竞赛工作组,由其指导进行竞赛。选拔和推荐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7月组织全省竞赛,全省竞赛的优胜者参加全国决赛。
六、大赛奖励
(一)职工组
1.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须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取得综合成绩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5.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总分前5名的地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学生组
1.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
3.对每个工种在全省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第4至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 .对每个工种获得全省大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组织开展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对于促进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工作顺利完成。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150431、85179523
附件:1.浙江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3.浙参赛选手登记表(可在中国印刷行业网www.chinaprint.org 下载)
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