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印刷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印协办字【2018】52号 各省(区、市)印刷协会、中国印协各分支机构、中国报业协会印刷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印刷行业“十三五”规划对于人才配备的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国印协定于2018年正式开展印刷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员: 从事与印刷相关的科研、技术、生产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解决本专业中较大或较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取得过一定技术成果和业绩。 4.申报晋升的中级职称系列(专业)应与已获得的初级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提交的论文、成果证明以及业绩考核等有关材料也应与申报晋升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 5.具有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中级工讲授本专业理论课程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中级工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三)学历及工作年限 申报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或工作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高职高专)毕业,且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军转人员和社会招聘人员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申报,并且进入本单位前的工作年限应符合: 大学专科(高职高专)毕业后工作满7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 (四)工作业绩和成果 申报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与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的主要参与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部级奖的主要参与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奖励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参加完成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大中型项目,通过技术鉴定者。 5.获得本专业专利并被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参与编制企业发展规划或新、扩、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参与引进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估的主要人员。上述项目的文件,有一项以上经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7.作为起草人之一参加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规程、规范的起草,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实施。 8.负责处理或排除重大生产故障,措施得当,组织有力,效果显著,或者解决本专业某项复杂技术难题,或消化吸收引进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9.在科技信息研究工作中有一定专长并取得重要成果,对促进信息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有明显成效。 10.获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一次。 (五)论文或技术成果 申报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撰写过下列论文或技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在地市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 2.由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并由本人承担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内容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参与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主持编制或为主编写,并被所在单位采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技术资料,总字数在3万字以上。 (六)破格条件要求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达到专业技术工作规定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但不能“双破格”(指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规定年限都破格)。 破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2)能完成难度较高的生产技术、科研任务以及在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中提出或创造过先进办法,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多次在生产一线解决疑难、关键技术问题,经主管部门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者;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七)不得申报人员 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绩处分的人员。 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
二、申报程序
本通知印发至各省(区、市)印刷协会、中国印协各分支机构、中国报业协会印刷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主管部门”),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者进行申报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中国印协。
(一)提出申请
申报人按照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的通知,向所在单位提交评审材料。
(二)单位初评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评审材料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2.呈报单位推荐情况:推荐小组应由不少于7人的专家与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推荐参评人选。推荐小组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2。推荐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1/2方可推荐申报。
3.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破格申报书面申请,单位组织推荐小组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和水平考核的答辩,并撰写800字左右的答辩意见。
(三)单位内部公示
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认定。
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1周,公示时须公布本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核定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再随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3年内不受理其委托评审申请。
(四)出具委托评审函
申报者所在单位为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直接会员单位,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向中国印协出具委托评审函;申报者所在单位为中国印刷技术协会非直接会员单位,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向中国印协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答辩要求
为更全面地了解申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中国印协教培部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抽查答辩,答辩对象主要是破格申报人员和上一年度评审未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
2.委托评审函
3.公示情况证明
4.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申请书、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答辩报告、破格审核报告,并应由两名同行专家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专家推荐书》
5.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
A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3.2017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参评论文或技术革新、科技开发及专利等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等;
5.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6.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自申报之日起五年以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复印件;
7.任初级职称以来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B袋:
任初级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还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
(三)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首页须添加目录,按顺序排列。
2.凡复印件报送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3.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须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含目录),内容与纸质完全一样,所有提交纸质材料扫描,配目录,一式两份。
4.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 袋)、业绩材料(B 袋)各1份,袋外粘贴《2018 年度印刷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
四、评审结果公示
经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评审会后将在中国印刷行业网(中国印协官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发文予以确认并向总局备案;对公示中有异议的人员,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将按程序调查核实。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报送,直接会员可直接报中国印协,非直接会员由省级印刷协会或中国印协分支机构、中国报业协会印刷工作委员会报送。
2.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材料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下载地址:2018年印刷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报名材料
4.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慧、郭明 电话:010-59361486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座818室
邮编:100050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