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印协〔2019〕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提出的“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的规定要求,经协会研究,现将原协会制定的团体会员会费6个档次调整为3个档次,具体如下:
1.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监事长单位:2000元/年;
2.理事、监事单位:1200元/年;
3.会员单位:800元/年。
本次团体会员会费档次调整经2019年6月27日协会七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印刷行业协会
2019年6月28日